全国首批试点

关于进一步加大文明村镇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力度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9-11-21 16:00
  • 来源:陕西文明网
  • 作者: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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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文明办,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文明办:

  中央文明委对创建文明村镇、文明校园工作提出明确目标,2020年县级以上文明村镇要达到村镇总数的50%,文明校园要达到学校总数的30%。省文明委积极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的安排部署,先后印发了《关于深化全省文明村镇创建工作的意见》、《关于深化全省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召开全省文明村镇创建工作座谈会、全省创建文明校园工作推进会、全省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视频会等一系列会议,对文明村镇、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目标任务及推进举措,全省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蓬勃开展,取得了新成效。但由于底子薄,我省文明村镇、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在质量和数量上与中央文明办的要求都还有较大差距,创建任务十分艰巨,需要进一步加大创建工作力度。现就进一步抓好文明村镇、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创建工作。要站在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高度,深入贯彻全省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视频会、全省文明村镇创建工作座谈会、全省创建文明校园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深入学习省文明委印发的《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进一步加强全省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提升农民精神风貌的通知》(陕文明办[2017]7号)、《关于深化全省文明村镇创建工作的意见》(陕文明委[2017]9号),省文明办、省委高教工委、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深化全省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陕文明办[2017]10号)、《高教系统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实施办法》和《测评指标》等文件内容,把创建文明村镇作为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和农村精神建设的重要载体,与农业农村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把创建文明校园做为提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水平的重要抓手,通过创建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校园、进教室、进课堂、进头脑,全面提升学校德育水平,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加大创建工作力度。文明村镇和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层级越高要求越严,创建周期越长,创建难度越大,命名表彰的数量越少。要实现创建目标,关键在县一级。按照省文明委的要求,县一级的文明村镇要达到40%(省级文明县城要达到50%),市级要达到20%。各市、县要加大创建力度,切实在提质提量上下功夫。一是全面动员,能创尽创。县区文明委要督促指导有条件的村镇、学校全面启动创建工作,不断扩大精神文明创建的覆盖面,让农民群众和广大师生在创建中拥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为实现创建目标打下坚实的创建基础。二要摸清底数,夯实工作任务。市(区)要建立市级以上文明村镇、文明校园“数据库”。县(区)要建立县级以上文明村镇、文明校园“数据库”,对辖区内的国、省、市、县(区)四级文明村镇、文明校园进行全面分类统计。要对照文明村镇和文明校园创建的目标任务进行总体测算,科学编制创建任务计划,进一步明确2018-2020年每个年度具体的创建任务,做到有序推进。三是加大工作指导和投入。要按照文明村镇和文明校园测评体系,指导好村镇和学校的创建工作。要抓住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等机遇,统筹资金和项目,加大文明村镇创建的投入力度。要借势国家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机遇,加大文明校园的创建力度。

  三、如期实现创建目标。全国和省级文明村镇受表彰周期限制, 2020年之前只能命名表彰一次,各市、县要利用好每年命名表彰的有利条件,加大文明村镇、文明校园表彰力度,确保到2020年如期实现创建目标。省级以上文明城市、文明县城要率先实现创建目标,为全省做好示范。

  请各市认真填写文明村镇和文明校园创建《任务计划表》(陕西文明网“通知公告”处下载)。请于2018年12月10日前报省文明办备案,电子版发至邮箱:shanxiwmb@163.com。

  联系人:郭文超,电话:029-63905883

  附:文明村镇、文明校园创建任务计划表

  陕西省文明办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