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批试点

中共陕西省委文明办关于印发《陕西省“文明餐桌”实践行动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0-05-19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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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县文明中心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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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委文明委,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文明委,省委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经省委领导同意,现将《陕西省“文明餐桌”实践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陕西省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23日

  陕西省“文明餐桌”实践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精神文明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培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推动社会文明进步,按照中央文明委关于开展文明餐桌行动的工作要求,省委文明委决定在全省开展“文明餐桌”实践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开展“文明餐桌”实践行动,强化法治观念,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强化卫生意识,推行公筷公勺、分餐分食;强化绿色理念,践行“光盘行动”;强化底线思维,保障三秦百姓用餐安全,推动形成“舌尖”文明新风尚,深化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提升人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

  二、主要目标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舌尖上的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开展“文明餐桌”实践行动,重在调动和凝聚社会各方面力量,推动形成简约适度、绿色环保、健康文明的饮食方式,让“文明餐桌”成为一种社会共识和自觉行动。

  让“公筷公勺”标配餐桌。通过倡议发动、宣传教育、行政指导、典型示范等方式,推动单位食堂、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农村集体聚餐等场所配备有明显标识的“公筷公勺公夹公叉”,做到“一菜一筷,一汤一勺”,并在醒目处张贴“使用公筷公勺”标语,引导就餐人员自觉使用“公筷公勺”。大力倡导家庭碗筷勺专人专用或使用“公筷公勺”,让“公筷公勺”走进千家万户。

  让“分餐分食”盛行成风。大力倡导和推行“分餐分食”制,企事业单位、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单位食堂及会议用餐实行自助餐的分餐方式,有条件的要推行餐具专人专用,倡导自带餐具用餐;在星级酒店、品牌餐饮等餐饮服务经营场所中,推行堂食“分餐位上”、外卖“一人一份”的分餐方式;在举办红白喜事等农村集体聚餐中,倡导配送盒饭、“一人一份”的分餐方式。条件不允许的要做到使用“公筷公勺”用餐,不用私筷夹菜或为他人夹菜,防止聚众吃“口水餐”。

  让“光盘行动”深入人心。巩固拓展“光盘行动”成果,大力弘扬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教育人们坚决摒弃面子观念、攀比心理和跟风心态,提倡红事新办、白事俭办、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炫富比阔、大吃大喝,爱惜粮食、节俭用餐,吃多少点多少、吃多少取多少、吃多少做多少,不剩菜剩饭、不浪费粮食,如有剩余打包带走、“光盘”离席,让节俭用餐、理性消费蔚然成风、引领社会风尚。

  让“餐饮安全”更有成色。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落实餐饮服务行业管理、食品安全监管、卫生安全管理、集体供餐单位主管部门等单位责任,发挥行业协会自律管理功能,压实集体食堂、餐饮服务经营者、农村集体聚餐承办人第一责任,切实做好餐饮服务场所卫生达标、餐具消毒、食品安全等各项工作,营造环境卫生、食品安全的用餐环境,牢牢守住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底线。

  让“拒食野味”成为共识。有针对性做好《野生动物保护法》《畜牧法》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决定》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定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食用及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野生动物行为,坚决斩断野生动物非法交易链,加大对违法交易野生动物典型案件和食用野生动物不文明行为的曝光力度,让食用“野味”为公众所不齿,推动人们彻底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

  让“文明用餐”成为习惯。加强社会公德建设,教育消费者讲究用餐礼仪礼貌,养成自觉排队点餐取餐、不高声喧哗、不强行劝酒酗酒、不在禁烟区抽烟、不乱丢废弃物,咳嗽、打喷嚏捂住口鼻的行为习惯。经营者不在公园、广场、人行道等公共场所违规摆摊设点,就餐者自觉抵制和不在违规经营的路边店就餐就食,共同营造洁静、安全、礼让、和谐的就餐环境。

  三、工作重点

  (一)抓实重点场所,以点扩面稳步推进

  1.推动各类单位食堂率先推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单位食堂要率先开展“文明餐桌”实践行动,当好表率、做好示范。单位食堂管理机构要健全制度机制,加强教育引导,强化日常监督,坚决杜绝“野味”进后厨、上餐桌,做好“分餐分食”“公筷公勺”等硬件配备,力争做到“明厨亮灶”,指导食堂按需供餐,引导就餐人员按需取食,最大限度减少食物浪费。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本行业、本领域单位食堂供餐用餐特点,分别制定实施方案,推动“文明餐桌”实践行动深入开展,特别是要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开展不力的要求限期整改,对不文明行为及时予以通报批评。

  2.推动餐饮服务经营者广泛开展。酒店宾馆、餐馆门店、商业综合体、民宿农家乐、景点用餐区域等经营性场所,是“文明餐桌”实践行动的主阵地、主战场。商务、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要抓紧制定发布“文明餐桌”指引、指南等行业规范,督促、教育、引导餐饮行业积极实践、规范实施,并指导行业协会建立公约、发出倡议,加强行业自律。旅游行业主管部门要将“文明餐桌”实践行动与文明旅游、行业管理结合起来,督促指导旅行社、景区、酒店等单位积极参与,用“文明餐桌”扮靓陕西文化旅游最美风景。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现场检查督促力度,对开展“文明餐桌”实践行动不积极不配合、餐饮服务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实施重点监管。餐饮服务经营者要主动与就餐人员构建“文明餐桌”互动关系,提醒就餐人员自觉践行“文明餐桌”实践要求,及时制止不文明就餐行为。

  3.推动农村移风易俗深度参与。在农村落实“文明餐桌”实践要求,是推动“文明餐桌”实践行动向农村覆盖、向家庭延伸的重要途径。要严格落实农村红、白事聚餐申报备案指导制度,建强基层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要发挥餐饮类社会组织、农村红白理事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引导农村集体聚餐承办者按照“文明餐桌”实践要求提供餐饮服务,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形成文明用餐新风。要推动“文明餐桌”实践融入村规民约,引导人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

  4.推动家庭自觉践行“文明餐桌”。家庭是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养成的重要阵地,在家庭要大力培养勤俭节约、爱惜粮食、文明饮食的家庭文化,形成良好的家风家教家规,倡导养成碗筷专用、分餐分食、吃多少做多少的文明健康饮食习惯,不购买、不食用野生动物和腐烂变质食品,不盲目攀比、不奢侈浪费。

  (二)突出重点人群,示范带动引领风尚

  1.坚持党员团员带头示范。风成于上,俗化于下。共产党员、共青团员是引领社会风尚的标杆和旗帜。要教育督促广大党员团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践行“文明餐桌”实践要求,在公务接待、食堂用餐、亲友聚餐、家庭就餐中带头拒食野生动物,带头推行“分餐分食”“公筷公勺”,带头执行“光盘行动”,做好“文明餐桌”的倡导者、实践者、推动者,带动干部职工、身边群众、家庭成员自觉响应、广泛参与。

  2.注重青年学生习惯养成。青年学生的价值取向,决定未来整个社会的价值取向,影响当下千万家庭的价值取向。要推动“文明餐桌”实践行动进课堂,将文明种子深植青年学生心中,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文明健康用餐理念。要加强在校期间的教育管理,学校领导和广大教师要当好示范,对青年学生的不文明用餐行为及时提醒、指导和纠正。要促进青年学生“文明餐桌”习惯养成,鼓励他们离校期间坚持“文明餐桌”实践,潜移默化推动“文明餐桌”进万家、成习惯。

  3.汇聚榜样力量引领风尚。典型引路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方法和有效路径。要动员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新时代好少年、最美孝心少年等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带头倡导和践行“文明餐桌”实践,将“文明餐桌”实践行动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社区测评体系和“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内容,融入“好媳妇”“好婆婆”“好邻居”等评选活动,以一个个可感可触可学的鲜活典型,带动“文明餐桌”蔚然成风。

  (三)强化宣传引导,浓厚氛围形成导向

  1.迅速形成宣传规模声势。全省各级各类媒体统一开设“文明餐桌”实践行动专题专栏,广泛宣传开展“文明餐桌”实践行动的重要意义、实践要求、总体进展,以及各地各单位推进落实的好经验好做法,报网端微屏全媒联动、立体推进。单位食堂、餐饮服务经营者、农村集体聚餐等场所要围绕“文明餐桌”实践行动,做好“拒食野味”“公筷公勺”“分餐分食”“光盘行动”“餐饮安全”等内容宣传,共同为“文明餐桌”实践行动开展、推进营造浓厚氛围。

  2.广泛开展公益传播活动。全省各级各类媒体要加大“文明餐桌”公益广告刊播力度,综合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电子屏等手段传播推送。各地要结合“文明餐桌”实践行动启动实施,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益宣传。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社区要在城市广场、公共交通、农贸市场、街道、学校、商场、小区等公共场所设置宣传阵地,刊播公益广告,张贴宣传海报,提升“文明餐桌”实践行动社会知晓面、影响力、参与率。

  3.持续做好社会舆论监督。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文明办要统一设置并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鼓励社会公众对“文明餐桌”实践行动进行监督,对不文明用餐的就餐人员,及时通过供餐单位当面提示、电话或视频连线提醒等方式督促纠正;对参与不积极、要求不落实的供餐单位,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通报,跟踪督促供餐单位纠正;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存在安全隐患的供餐单位,立即通报行业主管部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对多次提示无果或存在严重浪费现象的单位和个人,组织媒体予以曝光。

  四、总体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0年4-6月)。4月中下旬,省委文明委召开工作会议,部署推动“文明餐桌”实践行动开展。各地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举措,分别组织实施并做好集中宣传。5月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要牵头制定《餐饮业分餐制设计实施指南》,省商务厅要牵头制定《陕西省餐饮服务业“公筷公勺分餐”行动实施指引》,省卫健委牵头制定《文明就餐健康指南》,由省委文明办、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卫健委等部门联合发布。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国资委、省民政厅、省文旅厅、省妇联制定所负责领域的“文明餐桌”指引指南。

  (二)深入推进阶段(2020年7-10月)。“文明餐桌”省级协作机制成员单位要不定期分赴各地、各行业、各单位开展明察暗访,推进“文明餐桌”实践行动深入开展。各地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推动行业、地方工作落实,形成“条”“块”联动的生动局面。10月底前,所有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实现公筷公勺配备和使用率达到100%,机关单位、学校、养老机构食堂分餐分食或公筷公勺全面落实,“文明餐桌”在全省基本形成共识。

  (三)常态推进阶段(2020年11月以后)。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协调主要职能部门探索制定“文明餐桌”省级标准。推动实践行动常态化、长效化,使“拒食野味”形成自觉,“分餐分食”“公筷公勺”成为习惯,“光盘行动”融入日常,“餐饮安全”全面到位,“文明餐桌”成为三秦大地闪亮名片,让精神文明建设更具内涵、更有温度。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文明餐桌”实践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有针对性地开展精神文明教育的有效载体,是巩固拓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成果的必然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文明餐桌”实践行动的重大意义,主动认领工作任务,准确把握目标要求,同频共振、齐心协力做好实践行动的策划组织和推进落实工作。

  (二)统筹组织实施。“文明餐桌”实践行动涉及社会各个领域、涵盖各类人群,必须集合各方面力量统筹推进。省委文明委建立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委文明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健委、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林业局、团省委、省妇联、省工商联、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单位工作协作机制。省委文明办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推进工作开展,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及时组织召开工作协调会议,推动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级党委文明委要参照省级做法,形成党委文明委统筹协调、成员单位各负其责、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合力推进“文明餐桌”实践行动。

  (三)引导全民参与。“文明餐桌”实践行动,重在全民行动、广泛参与、形成社会共识。省委文明办将在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社区检查复查测评中,专项检查“文明餐桌”实践行动情况。各地各部门要不断丰富载体和抓手,将“文明餐桌”实践行动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检查,纳入饭店星级评定、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学校创建、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等具体工作中,广泛开展为“文明餐桌”代言、评选“文明餐桌网红餐厅”等活动,增强实践行动吸引力、参与率、渗透力,以“文明餐桌”实践掀起餐桌文明的时代新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