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批试点

富平县曹村镇太白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9-12-12 14:55
  • 来源:
  • 作者:太白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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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富平县曹村镇太白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富平县经济发展局 以 富经发〔2016〕45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 中省专项资金和自筹 ;招标人为 富平县曹村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富平县曹村镇太白村 。
  2.2工程规模: 建设3500平方米停车场一座,衬砌护坡998立方米,水泥硬化道路1500米。
  2.3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招标答疑等文件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2.5项目估算价: 136万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省外企业需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可查询到企业基本信息(附网站截图)。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 2016 年 10 月  21  日至 2016 年 10 月  26  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周日休息)在富平县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中心持单位介绍信、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即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含资质证书复印件)两套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年 11 月 10 日下午 14:30 (如有时间变动,另行通知),地点为富平县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中心。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渭南招标信息网、富平县城建网以及三秦都市报发布。
  8、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富平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富平县曹村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富平县曹村镇街道
  联   系   人: 孙永利
  电        话:0913-8757001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富平县车站大街西段粮食局院内临街二楼
  联   系   人: 张   欢
  电        话: 0913-8219328                      18791536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