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批试点
作为一名文化工作者,要坚定为文化事业奉献的初心使命,树立让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不断充盈的担当情怀,贯彻落实《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努力构建标准化,均等化,优质化,高效化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继续推进县、镇、村三级文化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精心实施宣传文化协管员管理工作,打造本土特色文化品牌,组织举办各类群众文化活动,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文化参与感、获得感和认同感,形成积极向上,充满正能量的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