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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娜:志愿服务在社会治理中的价值与参与途径

  • 发布日期:2020-12-10 17:42
  • 来源:中国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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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服务在社会治理中的价值与参与途径

第一部分:志愿服务的本质属性与社会治理创新

(一)社会治理创新是党在社会领域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2013)《决定》明确提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2015)《建议》提出:“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要增强社区服务功能,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党的十九大报告(2017)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十九届四中全会又提出社会治理共同体。

(二)志愿服务是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志愿服务的三个层面来看:

1.个体层面:志愿者是社会治理中最富有奉献精神的群体

为庆祝2001年“国际志愿者年”,联合国做了一项调查,并以三项标准判别志愿行为:一是,不是为了获得经济上的利益而参加志愿工作;二是,出于本人的自由意志;三是,为第三方和从事志愿服务工作帮助的人带来收获。

志愿者是指以自己的实践、知识、技能、体力等从事志愿服务的自然人(2017年12月1日实施的《志愿服务条例》)。

截至到2020年6月底,我国实名注册的志愿者为1.72亿。(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的统计数据)不包括非注册志愿者。

2.组织层面:志愿组织是社会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

联合国将志愿服务组织定义为:公民所成立的地方性、全国性或国际性的非营利、志愿性组织。

志愿服务组织广义上是指拥有组织形式、不以营利为目的、以志愿参与为特征、以公益产权为基础、主要开展公益性或互益性活动的非营利组织。狭义的志愿服务组织是指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专门从事志愿服务的公益性社会团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志愿服务条例》的规定,志愿组织可以采取社团、基金会以及社会服务性机构的组织形式。

截至2020年6月底,全国志愿服务团体总数73万,志愿服务项目总数390.74万。(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的统计数据)不包括城乡社区的小微志愿组织

3.管理系统层面: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008年,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要求,在中央文明委统一领导下,成立由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参加的全国志愿服务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全国志愿服务活动的总体规划和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2017年,国务院颁布的《志愿服务条例》确定了我国志愿服务事业的组织领导体系为“国家和地方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构建立志愿服务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志愿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和经验推广。国家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与志愿服务有关的各自。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人民团体应当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做好相应的志愿服务工作。确定了在党的领导下,政府、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多元主体协同配合的志愿服务管理体制。

第二部分:志愿服务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一)志愿服务是广大民众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平台

社会治理倡导的是人人参与,人民群众通过参与城乡社区、各行各业的志愿服务为社会治理做出贡献。其参与人数重多、参与领域广泛以及参与效果的突出,是任何一项活动不能比的。

(二)志愿服务满足多样化的服务需求,弥补政府和市场的不足

广义的志愿领域(慈善、公益、志愿、第三部门、非营利等)以其区别于政府组织和市场组织在提供特色化、人性化以及为社会人群提供服务方面具有优势。同时,在与政府、市场以及社会合作的过程中更彰显了三类组织的优势互补。志愿组织、志愿者的服务又更具特殊意义。

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志愿服务的社会贡献率越来越大(统计数据中)

(三)志愿服务弘扬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是新时代文明建设的推进力量

人人独善其身谓之私德,人人相善其群谓之公德。志愿者通过服务倡导:奉献、友爱、团结、互助的社会公德,这正是社会治理中的文化与精神价值的体现。

(四)志愿服务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是提升社会合作治理的重要力量

“共建、共治、共享”构建社会治理的共同体。人们之间的信任、归属感、守望相助的利他精神是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的灵魂也是最重要的精神支柱。通过志愿者和志愿服务建立社会成员之间的信任关系,通过邻里守望相助增进社会互动和社会团结。

第三部分:志愿服务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

(一)通过党建引领,把党的宗旨落实到志愿服务的实践行动中

中国共产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由党的性质决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求共产党员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摆在高于一切的位置上,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应当首先想到党和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志愿服务在内涵上和精神上与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高度契合,也为中国情境下党建引领志愿服务提供了理论依据和现实可能。

第一,组织引领:党组织的动员与群众自觉自愿的行动相结合,通过党员和党组织的引领带动社会的广泛参与。

第二,思想引领:通过对党的先进性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倡导社会文明行为、倡导奉献精神、增强民众的社会责任感、提升参与社会治理的动力。

第三,队伍引领:吸引优秀人才参与到社会治理中来。长期以来基层社会治理中缺乏领军人才,缺乏有责任感、有能力,群众又信赖的社区领军人。而志愿服务队伍正是由这些具有奉献精神、有能力有威望的党员组成,尤其在基层社区、社会组织中这些党员起到的是“领头雁”的作用。

(二)通过党和政府的推动、培育志愿组织使其成为社会治理的重要组织力量

第一、构建支持志愿组织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包括法律、文化、政策环境。

第二、加强志愿组织的能力建设。

第三、提高志愿组织与其它社会组织沟通、协调和互信的机制,达到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三)倡导全社会尊重志愿者、保护志愿者权益的社会氛围,建立志愿服务的长效机制

第一、贯彻《志愿服务条例》并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政策、法规。

第二、通过具体的保障措施激励志愿者参与到社会治理中并发挥带头作用。

第三、提高志愿者的能力和影响力,使骨干志愿者成为社会治理中有奉献精神、有感召力、有能力的领军人才。